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需要纳税调减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6-07

    成本法分到的收益属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即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属于税收优惠项目。

    免税收入具体包括以下4项: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来自于国内子公司,是不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也就是从会计利润中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相反,境外投资收益需要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如果国外已交所得税小于中国应交所得税,需要补交差额。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分红、红利等都属于免税收入,不属于应纳税所得。如果是股本增值的部分则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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