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秘书长主要是协助主席和副出席处理一切学生会的事宜。
学生会秘书长的职责:
(1)代表团委指导校学生会工作,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2)负责学生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学生会换届工作。
(3)对学生会机构的设置,学生会干部的任免提出建议。
(4)指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学生会与校内各部门的关系。
(5)审查学生会的经费使用情况。
(6)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养、监督和考评。
(7)协调各院系学生会的活动。
学生会秘书处规章制度
一、例会项目
1、如无放假或特殊情况,秘书处应每周组织学生会和各班班长展开例会,且秘书处具有确定会议地点,通知参会人员会议时间地点的义务,不得私自更改会议时间地点。
2、举行会议期间,秘书处应有组织会场纪律,点名等责任。
3、如有突发情况需要临时通知紧急会议的,应由秘书处通知参会人员且安排会议大项。
二、班级评比
1、秘书处应在每周一,中午之前计算出财经系各个班级的班级量化考核评比,应发布到财经系官方博客上并予以备份,除特殊情况外迟发文件属于秘书处违规。
2、秘书处应沟通学生会各个部门,在周日晚班会结束之前,把各个部门的检查结果采集完整,进行计算。
3、在每周一班级评比公示以后,应给与各班两天时间检查结果,公示应在周三晚结束。如有疑问的秘书处应给予调查,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修改并给予当事人道歉,公示两日后封单,任何数据将不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