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食品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11

食品卫生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从事食品经营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南宁市西宁塘区为例,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或者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3、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才须提供);  

5、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才须提供);  

6、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还应当提供销售食品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的具体位置(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才须提供);  

7、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还应当提供与挂钩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供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明、供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文件(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才须提供);  

8、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还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才须提供);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10、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扩展资料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规定: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执行本法情况进行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改进食品加工工艺,促进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  

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参考资料来源:广西南宁市西宁塘区人民政府-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行政许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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