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美国公民甲创作的小说《举全村之力》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B.美国乙公司出版的《花花公子》杂志被中国的某公司擅自复制1万份并准备出售,乙无权请求中国主管机关予以保护
C.中国历史学家丙确证了一个唐代的历史事实,并撰写了相关论文。未经丙的同意,作家韩某在阅读了丙撰写的论文后,以该事实为素材创作了小说《贵妃夜奔》并出版。韩某的行为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D.中国业务推销员丁将收集的客户电话号码按姓氏笔画汇编成册,大唐公司擅自将该电话号码簿复制200份,交给公司的员工在推销中使用。大唐公司侵犯了丁的著作权

【答案】:A、B、C、D
①A选项。《著作权法》第2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据此,中国参加的著作权保护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创作的作品,在中国获得自动保护,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故A选项错误,当选。
②B选项。《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该条规定的规范意旨是:对于违法作品,中国有权采取措施禁止其出版、传播。但是,若违法作品符合作品的要件,有人侵犯违法作品的著作权时,中国主管机关应予保护(当然,考虑到其系非法作品,保护的范围有别于合法作品)。故B选项错误,当选。
③C选项。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的理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作品指有独创性的表达。思想观念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事实属于广义的思想观念。丙确认的唐代历史事实属于广义的思想观念。故韩某未侵犯丙的著作权。故C选项错误,当选。题外话:当然,丙撰写的论文系作品(有独创性的表达),若有人抄袭丙撰写的历史论文,就构成侵权了。
④D选项。按姓氏笔画排列的电话号码簿缺少独创性,不属于作品,丁对其汇编的电话号码簿不享有著作权。故D选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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