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中小学学校统招派遣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如题所述

余姚市中小学学校统招派遣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人员性质界定

中小学(幼儿园)统招派遣制教师: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按照《余姚市中小学学校统招派遣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余姚市公办幼儿园派遣制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通过第三方派遣在余姚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非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指标:2023年我市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统招派遣制教师2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指标详见招聘岗位分布表。

三、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招聘对象

1、第一类: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第二类: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的社会人员。

3、第三类: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工作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的非编教师。其中: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工作5年及以上的,可放宽到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第四类:学校会计助理、校医岗位。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宁波市户籍对口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证书。

5、第五类: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在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所涉民办学校工作,现仍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工作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的非编教师。其中: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工作5年及以上的,可放宽到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2、学历条件:报考学前教育、会计助理、校医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前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等同于国内学历。

3、户籍条件:户籍入户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4、教师资格证书条件: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条件:要求所持教师资格证书须同报考岗位对口;学校会计助理、校医岗位要求对口专业毕业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证书。

6、其他特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分布表备注栏。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办法进行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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