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被告人户口所在地还是居住地起诉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应当到被告方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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