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古代男权社会,妇女的地位比较低,出嫁之后就要从夫姓。女方嫁到男方家之后要把丈夫的姓,放在自己的姓之前,比如说李王氏,意思就是说男方姓李,女方姓王,姓王的嫁给了姓李的为妻。但新中国成立以后,婚姻法规定了夫妻都可以使用自己的姓名,这是为了保护已婚妇女的姓名权,消除对于妇女的偏见。
在古代姓和氏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姓在古代最早是母系社会的产物,但氏的出现是因为农耕社会的兴起,男性占据了主导地位,所以在古代同姓之人可以结婚,但同氏之人不可以,因为同氏之人的血缘比较接近,不利于繁衍。
有句老话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其实在古代人的观念中,父亲的地位是是一定高于丈夫的,在血缘和宗族观念比较浓重的中国社会,姓氏是不能够轻易更改的,虽然嫁夫随夫,但很多人也不会轻易地更改自己的姓氏,而且中国人的观念慢慢在发生着改变,认为婚姻之后随夫姓是对女性的不尊重,而且这种传统也打击了女性的地位,再后来逐渐就被废除了。
连许多外国女性结婚后都要随夫姓,这种传统源自于他们的信仰,同时也存在法律的规范。而且很多女性在投票时必须用夫姓,不用就不能投票。到后来,越来越多的女性坚持结婚使用自己的姓,但话是这样讲,虽然这种趋势在上升,但总体上女性婚后随夫姓还是社会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