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对公银行支付了1笔物业费用,因公司与物业有纠纷,物业拒绝开发票。确认不开后,做了全款做管理费用处理。2019年12月底,经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后,2020年收到了物业补开的这笔物业费用的发票,现在怎么做财务处理呀?会计分录怎么写?
2018年汇款后,因为跟物业沟通后,确认后不给开发票,我就直接全款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凭证怎么解决?
如果当时已经了现在收到发票可以不做。
直接把凭证附到相关账簿里就可以。
追问你好,现在存在的问题是进项税,2018年做了全款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2020年4月份收到发票后做了发票进项税抵扣。所以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怎么做分录?
追答需要向税务局进行咨询,是否可以抵扣?
如果可以抵扣的话,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