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对以后的影响大吗

我现在是一名基层公务员,选择了省城一家事业单位,但是因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这里不办辞职,只能办辞退,如果办辞退的话,以后还能再考公务员吗,影响大不大。

  辞退对以后的影响不大。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另外,辞退一词是民间说法,在我国劳动法里,并没有辞退这个概念,其含义与劳动法里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相当。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是基层劳动者,一般也没什么影响,如果是中高端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聘用重要岗位人员时,都不太愿意用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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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11

辞退对以后的影响不大。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是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另外,辞退一词是民间说法,在我国劳动法里,并没有辞退这个概念,其含义与劳动法里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相当。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是基层劳动者,一般也没什么影响,如果是中高端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可能会有一些影响,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聘用重要岗位人员时,都不太愿意用被原单位辞退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你看看下面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应该就明白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 辞 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

  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

  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做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辞退国家公务员,须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四章 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

  第十四条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或者按有关规定领取一定的辞退费。

  第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的半个月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和辞职、辞退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转至有关机构。

  第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者被辞退不服的,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06
你只要不是什么特殊工作,辞退对以后的影响的不大,现在很少有公司做背景调查.
第4个回答  2019-12-23
要是辞退就在个人档案上有了一个污点,对以后考公务员和再就业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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