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老板为亲友非法牟利怎么算?

如题所述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具有特定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私人公司的老板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因此,在经营活动中为其有非法牟利,不构成该罪,不能按照该罪进行处罚,可以按照非法牟利罪处理。

一、私人公司老板为亲友非法牟利怎么算?

私人公司老板为亲友非法牟利不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对“亲友”的表述有两种,即第一种情形中的“亲友”和后两种情形中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实践中,对于如何理解第一种情形规定的“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存在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这里的“亲友”仅指亲友本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这里的“亲友”既包括亲友本人,也包括与亲友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亲友,泛指亲戚与用友,宜作广义理解,只要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认定属于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

私人公司老板为亲友非法牟利不能按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处罚,因为,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要满足四个条件,首先是客体要件,侵犯国有公司或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其次是客观要件;第三是主体要件,犯该罪的是特殊主体;最后一个是主观要件,故意牟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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