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乡级镇,以前挂招牌都不用向城管交任何费用,而现在装招牌要向城管交费,要按招牌的尺寸计算,如果是新做招牌按20元/平方收费,如果本身有旧的架子,只须重换一块喷绘布,要10元/平方,包括店铺的平面招牌,而据我所知,一般平面店招是不用收费的。而且每次安装前都必须向城管先上报,要不然就不能装,如果没有上报就装被城管看到就没收安装工具(梯子等)。请问这样的收费及做法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