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兄弟三人分宅基地事件纠纷?

大哥二哥与父母共住一处宅基地,老三未婚,在外地打工赚钱;在城里已买了一套房子,大哥想拆老宅建新房,同样二哥也要拆,但老三暂时不可能在此宅基地上再建房了,父母为了小儿子着想就说他们住的其中一间就是留给老三的,就说老宅要拆,这处宅基地有老三的一部份拥有权?但大哥认为老三在城里买了房子,想要占有老三所拥宅基地建房,等老三想回去住就留出一间给住,但这样能证明这套房产权里有老三的一份么?另外父母对宅基地分家,也没有具体说明及书面依据.为了以免后期出现问题,想在大哥没有建房之前,对这处宅基地有个合理的分配,想请专业老师帮助分析解决这个情况?(老三有权拥有宅基地权么?如果大哥二哥在宅基地上建新房了,老三怎样才能获得所拥有权?需要什么书面证明么?老三虽然在城里买了房,但老三没有正式的工作,在城里生活也需要经济来源的,老三条件甚至还不如家里大哥有钱.所以老三想要属于自己的那处宅基地或住处)首先谢谢老师的解答!

农村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口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政策要看当地文件。
因此,如果主张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前提是政府已经分配给你宅基地了。有的分配是明确的,即土地档案已经有你的名字份额,但也有一户人家人口变动的情况,比如没了一个人,那么本来多余的宅基地是要交还给村集体的(如果宅基地上已建房的则暂不返还,只有空宅基地才能返还),但后来又因为添了一个人,那么宅基地就自动调剂给这个人了。
但也存在虽然部分家人没有宅基地,但是整个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建造房屋可以通过分家析产确定。
我不知道你那个老三户口的情况以及你们是否存在家庭财产共有的情况,这都会影响法律判断的。分析起来,比较复杂。顺便说一句,老三在外购买房屋,并不影响自己对原先家庭共同财产的权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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