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二哥与父母共住一处宅基地,老三未婚,在外地打工赚钱;在城里已买了一套房子,大哥想拆老宅建新房,同样二哥也要拆,但老三暂时不可能在此宅基地上再建房了,父母为了小儿子着想就说他们住的其中一间就是留给老三的,就说老宅要拆,这处宅基地有老三的一部份拥有权?但大哥认为老三在城里买了房子,想要占有老三所拥宅基地建房,等老三想回去住就留出一间给住,但这样能证明这套房产权里有老三的一份么?另外父母对宅基地分家,也没有具体说明及书面依据.为了以免后期出现问题,想在大哥没有建房之前,对这处宅基地有个合理的分配,想请专业老师帮助分析解决这个情况?(老三有权拥有宅基地权么?如果大哥二哥在宅基地上建新房了,老三怎样才能获得所拥有权?需要什么书面证明么?老三虽然在城里买了房,但老三没有正式的工作,在城里生活也需要经济来源的,老三条件甚至还不如家里大哥有钱.所以老三想要属于自己的那处宅基地或住处)首先谢谢老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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