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的组织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和机关工委正书记都是正科

相比较谁的权利大

首先纠正一下,说明一下三个职务的级别:
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这个职务本身是副科级。只有担任副部长的这个人被上级部门发文明确为正科级,或者兼任其他正科级职务,这个人才能成为正科级。但县委组织部常务(或第一)副部长一般来说是正科级(以兼任县委委员,或上级发文明确的形式)。
二、县纪委副书记确实是正科级。
三、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这个职务比较特殊,他一般都是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兼任,而县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绝大多数都是县委常委,是货真价实的副县级。如果单是担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或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则是正科级,但这种情况不多。

关于三者的权力比较:
这个要相对而言。
一、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在一个县,稍微有点级别的干部任免都是县委书记说了算,所谓“一把手管干部”。如果这个县官风不正,什么人都跑到县委书记这来跑官要官,那这个副部长就形同虚设,只能做一些程序化的工作;但如果这个县官风较好的话,那这个副部长就掌握了县管干部的考核评议权,这个考核评议对干部的任免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但无论是那种情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对乡、镇、局、办、街道里的普通干部有很大的影响力。当然,不是分管干部的副部长只能在本部门发挥影响力。
二、县纪委副书记:副书记如果兼任监察局长或检察长,在那个县还算是比较厉害的。但一般情况下,县纪委副书记只能威慑县里那些不入流的小干部。稍微有级别的违纪干部一般都是市纪委甚至省纪委下来查处。
三、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如果是县委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兼任,那就是县委常委,毫无疑问:他就是三者权力最大的,而且大的不是一个档次。但如果单单担任县直机关工委书记(这种情况很少),那就无足轻重了。

究竟谁的权力大,就要结合上述分析,看看你们县的情况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5
级别都一样,职权不同。组织部副部长,如果分管干部,则是三者之中权力最大的,他所说没有直接任命权,却有考核推荐建议权,为部长以及县委常委会提供干部调整的人选;如果是分管基层组织建设,就没有这样前者的权重了。至于纪委副书记,作为纪委常委,有的兼任监察局局长,有的不兼,总体上说,干部没有违纪现象,就不会沾惹到他。机关工委书记,主要工作还是对机关党建工作及机关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对全局的影响属于基础,没有前两者的权利约束不重大,充其量是部门一把手,在财务上有签字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