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流程

如题所述

档案托管人才中心的流程有:
1、符合当地人才中心的存档要求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开具调档函;
2、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公对公的转入人才中心;
3、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在接收到档案之后会对其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档案存档手续。
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条件如下:
1、在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单位工作,可以把档案存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2、户口是当地的,可先将档案存放于当地人才中心;
3、档案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的,档案内的材料与个人实际不符合的、档案拆封过的、档案缺少材料等人才中心都不会接收;
4、档案必须公对公转递,个人携带的档案人才中心也不接收;
5、符合当地人才中心的接收要求。
人才中心存档案所需的材料:
人才中心接受个人档案最主要的两个材料是报到证和个人的身份证。
1.报到证是学校在毕业时发给学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人才中心根据报到证看你个人是否毕业,没有毕业的资格,档案存放在人才是没有办法计算工龄的。
2.也有的人才中心是根据就业协议接收的。就业协议需要学校、单位以及单位所在的上级主管部门三方签订。就业协议上有我们的档案转接地址,人才中心根据这个地址来接收我们的档案。
3.身份证是最重要的一个个人信息材料,办理任何事物的时候都需要用到我们的个人身份证。人才中心通过查看我们的个人身份证来判断档案是否是我们本人的,而且,存档案过程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用到我们的个人身份证。
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说,人才接收档案就是根据我们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来接收的。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开具调档函,将材料交给学校,学校会在统一时间将我们的档案邮寄到档案接收地,到时候人才自然会接收我们的档案。
如果工作多年换单位的人员,需要在新单位开具调档函,将调档函交给所要接收档案的人才中心,人才中心与单位进行一个公对公的档案调转。
切忌,档案不能在自己手上,人才中心是不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的,个人手上的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保障,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上的话首先要将档案进行激活存档,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档案调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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