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局备案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肯定是有影响的。但是得看具体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 劳动关系 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物就是 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得符合比较复杂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所以这个时候劳动合同就非常重要。而劳动用工备案原则上意义就在于将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当地人社局系统内办理登记备案,以便于人社部门的管理。 2.但是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地方的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一个很重要或者甚至是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了办完了登记之后才能给这个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 ,也就是给员工交 社保 的上一个步骤。 3.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情况了,如果是为了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登记备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登记一份劳动合同用来备案的话,那么除非是这份劳动合同需要当地人社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的话劳动用工备案的作用与 签订劳动合同 的作用应该是相差无几的。 4.换句话说,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因争议而劳动仲裁 立案 了,那么当庭提交的 证据 当中,想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利证据,或者说是证据里排在第一位的东西,依然是纸质的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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