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可以签盖个体户章吗?

如题所述

可以。 现在提倡大学生灵活就业,无论是大老板、小老板或是个体商户,都可以签就业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 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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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6
你好,大学生就业协议是可以盖个体户的章的,这个是没有关系的,你在哪里就业就盖哪里的章?并没有要求说一定要盖公司的公章
第2个回答  2022-06-27
可以。 现在提倡大学生灵活就业,无论是大老板、小老板或是个体商户,都可以签就业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 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第3个回答  2022-06-25
可以。 现在提倡大学生灵活就业,无论是大老板、小老板或是个体商户,都可以签就业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 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第4个回答  2022-06-26
可以。 现在提倡大学生灵活就业,无论是大老板、小老板或是个体商户,都可以签就业合同。 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承诺履行协议,高校不作为第三方。 高校只在“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学校的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及相关意见等信息。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现实中就业协议存在的尴尬现象,必须先签订就业协议,学校才发毕业证的现象(不签三方,不发毕业证)。这样,就业协议不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是未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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