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如题所述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由各科室负责,午休、夜间、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11:50至13:00、17:00至次日早上9:00,节假日为早晨9:00至次日早上9:00,交接班在值班室内进行应对面交接。

2、执行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严禁脱岗、断岗或代岗;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受理来电,须详细登记来电资料,包括来电时间、来电人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资料。

4、值班时间接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通知或工作安排,有紧急信息或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办事处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处理,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5、执行值班抽查制度,办事处带班领导应按照要求对值班情景进行抽查。

6、执行值班期间收看相关新闻制度。

7、执行普通话值班制度,接听电话,上报情景的时候必须使用普通话,做到态度和蔼、语言礼貌、表述准确。

8、不向无关人员谈论值班情景,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9、当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会客、不准容留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人,违者按违反机关劳动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职责。

10、爱护公共财物,值班交接时,要清点检查公共财物及办公用品状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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