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了一位律师大官司,才刚刚签了委托书,官司都还没有打,律师就向我收取律师费用.合理吗?谢谢知情人帮忙解

如题所述

现在基本上都是实行预收费制度,也就是说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时,就交纳委托费用,以前的时候还有那种风险代理,也就是说等诉讼结束以后,根据判决结果支付诉讼代理费,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这种情况了,就是代理费交上之后,不管是否胜诉,都不退还委托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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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5
1、案件受理费是交给法院的,由于律师代你去法院立案,所以预收受理费(因为律师是不可能自己掏钱代你交的),如果你觉得不放心可以在立案时自己和律师一起去法院,到时候可以自己交受理费。
2、除了风险代理,律师费是先收的,因为律师不是讨债公司,收取的费用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费用,就像你去医院,难道是医生把你毛病治好了才收费?如果你觉得这样不合算可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即根据你胜诉的数额给律师费),不过百分比肯定远远高于6%(通常在10-30%)。
第2个回答  2010-12-15
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害怕他拿了你的钱不办事你可以查看《律师法》第六章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去处理。网上就可以查的到。
第3个回答  2010-12-15
这个看你怎么签的委托书了,按说律师代理费应该先付的,不先付费,你让他自己出钱帮你办事情哦?以前有风险代理就是律师保证打赢官司之后才收费,现在好像没有了。
第4个回答  2010-12-15
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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