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对于郭美美这种人来说,已经没有任何自尊或者尊严可言了,因为对于她来说,她已经反复入狱很多次了,就算有再多的尊严再多的脸面也被她完全丢尽了。
通过新闻我们可以得知,郭美美这次入狱是因为贩卖假冒伪劣的减肥药,从而导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损伤而因此入狱。在此之前,她第一次入狱是由于涉黄和贩毒。在电视上看新闻的时候,看到她面对审讯时那种不屑的态度,真的非常的令人生气。因为本身对于一个犯罪的人来说,就应该乖乖的接受警察的询问以及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在审讯的时候露出那种不耐烦,甚至是对于警察的询问不屑一顾的情绪。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只要坐牢一次,都是对自己人生的污点,更何况是对于郭美美这样一个女性来说入狱两次。如果说换成一个自尊心比较强的人来说,恐怕是早就已经改邪归正,不会再误入歧途了,也不会因为钱财从而伤害他人的利益了。
我觉得郭美美就是典型的知错不改,反而还觉得自己非常有道理的那种人。在面对这种人的时候,国家应该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让她明白法律并不会手下留情的。因为她两次入狱,从而导致的社会影响以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影响是完全无法挽回的,所以在对郭美美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时候,警察们都应该对其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也不要给她任何的机会,让她重新出狱之后再次犯罪。
对于这样一个人,我是觉得没有任何评价的意义的,但是如果周围有这样的人的话,我会为她感到非常的羞愧。国家提供给我们一个非常安全的生存环境,我们就应该好好的爱护她,而不是和她人一起危害公共秩序。这样子对于我们国家的发展,还有社会上的其他人的影响,都是无法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