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5-16
劳动者被劳动拖欠工资的,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发放劳动者工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对于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欠付的工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