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制和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1、聘用制和合同制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二、聘用制是正式编制吗
聘用制是正式编制。聘用制是正式员工,聘用合同制正式员工是指与事业单位以合同的方式确立了人事关系的员工。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确定,服务年限也由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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