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应该给另外一方,但是每个家庭的情况不一样,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
上次看到过这样一个例子,有一对男女离婚之后,孩子一直跟男方,女方一直都没有来看孩子,对孩子是不管不顾。后来男方发生了车祸,有一笔赔偿款,女方开始来争夺抚养权了。因为孩子跟谁,这笔赔偿款的大部分金额就给了谁?对于这个女方来说,她觉得自己是孩子的监护人,当然是有权利让孩子跟着自己。对于这个爷爷奶奶来说,孩子一直是他们带大的,现在妈妈要带走,他们肯定是不肯。而且他们最怕的一点就是,女方不是为了孩子,而是为了自己儿子的那笔赔偿款。觉得孩子被带走之后,以后肯定是会受到虐待,没有什么好日子过。
其实这样的例子特别多,我觉得,如果女方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孩子还是跟着妈妈比较好。毕竟孩子还是需要母爱,爷爷奶奶总有一天会老,在有些事情上面,压根帮不了他什么。如果女方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对孩子是不管不顾的那种,那么孩子还是跟着爷爷奶奶比较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当中长大,也有利于成长。如果跟着自己的妈妈走,到时候她又重新组成了家庭,可能压根就不会理会自己。相当于自己没有了爸爸,也没有了妈妈。还不如跟着自己的爷爷奶奶,人家至少还把自己当做自己人。
按照法律上来说,父母其中一方死亡,监护权自然是落到了另外一方手上。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压根是没有什么监护权的。但是每一户家庭的情况不一样,选择肯定也是不一样。法院也会根据孩子的情况,最有利于他的情况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