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之后,是应该双方都对自己的人际社交圈坦诚公开的,也需要在合适的场合正式介绍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恋爱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没什么不能说的,要光明正大、坦诚地谈恋爱。这是对彼此的尊重和信任,能有效减少误解和矛盾,更好地促进一段感情关系长久地发展。
那种在一起很久了,都不愿意公开恋情、不愿意把自己对象有关的东西发到社交软件、朋友圈一类的人,让别人以为是单身状态、也不愿意介绍对象给自己的好朋友的人,除非有什么特殊正当原因且给对象解释清楚了、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公开的情况之外,大多心里有鬼。
要么是脚踏多只船、到处撒网、处处留情的海王,害怕公开之后自己的秘密会露馅;要么是其实并不喜欢现在的恋爱对象、把当下这个对象当备胎的渣男或渣女,一边和现在的对象在一起,一边在骑驴找马、物色更好的,等遇到更好的就马上把现在的对象踢开。我前男友就是这种,让他把我们的合照发朋友圈他就是不发,后来我生气了,他才不情不愿的发,可是,我偶然发现竟然是仅我可见,想想都气,我为什么非要他发呢,不就是希望他身边那些莺莺燕燕的能少一些吗,可是他的这种行为真的很伤我的心,于是,他成了我前男友。
只不过,不一定第一天确定关系就急着公开、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也不要其中方不和对方商量取得对方同意就自作主张单方面官宣,以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更不要有一方都还没明确答应确定恋爱关系,其中一方就自作主张单方面官宣。因为恋爱是需要有一定磨合期的,很容易出现甜蜜期一过就发现彼此不合适而分手的情况,可以先相处一段时间看看,彼此磨合适应,等这段恋爱稳定了,再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