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美国独立战争最终以美国的胜利告终。但是,直到独立战争后期,英国实力依然远超美国。
从陆军兵力上来说,英国完胜美国,光是驻美军队就高达4.7万人(未算上印第安盟友和美国忠诚派),并且装备精良,而衣衫褴褛的美国大陆军却只有不到1.9万人;从人口上来说,英国也是远远多于美国的,作为老牌殖民强国,英国人口多达3000万(本土750万),而美国加上没有“人权”的黑人也只有300万;经济上,英国靠工业革命和对殖民地的盘剥赚得盆满钵满,而美国却因为英国的长期压迫穷得叮当响。
为什么国力仍然强于美国的英国,在最后关头会选择投降呢?
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1. 作战动机
英国要捍卫在北美的殖民地,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保全了北美殖民地,既可以更好地占领北美市场,还可以通过高税收来“填充国库”。
英国人本以为自身拥有实力优势,平定美国独立者是分分钟的事,于是悍然派兵镇压美国人。结果,出人意料的是,英国人不仅没能迅速干掉美国“反抗分子”,还损兵折将,深陷战争泥潭。
为了打赢这场仗,英国人持续往美国输送军队和武器装备,在镇压美国的开支越来越大。此时,不满情绪开始在英国国内散布开来,民众们不满国王和议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疯狂征兵和收税,国内陷入一片骚动。
“疯王”乔治三世发现保住北美殖民地不但没有为自己带来收益,反而还让自己亏损了不少,将国家置于危机之中。而采取议和则仍然可以通过和美国这一新生政权做生意来赚钱,这样还不用在北美投入维护费用,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英国选择了投降,和美国议和。
2. 外国介入
法国是英国当时的死对头。在之前,两者就因为都想成为世界的霸主而互相敌视。
于是,趁着奥地利与普鲁士因为西里西亚归属问题开战,英国选择了普鲁士,法国选择了奥地利,各自站好队伍的两国开始在殖民地展开大战。最终,法国失掉了加拿大、印度以及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广袤土地,屈辱地签署了《枫丹白露条约》。法国不管是贵族还是资产阶级都对此不甘心,他们发誓要复仇。
而此时,由于内战不利,美国派出了富兰克林前去巴黎说服法国对英开战,正中法国“复仇分子”的下怀。法国人立刻摩拳擦掌向英国开战,派出了陆海军来协助美国大陆军。在法国人的帮助下,美军得以更好地穿梭于海上运输军队,限制英军在海上的运输,给英国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而之前输给英国的前前任海上霸主西班牙和前任霸主荷兰也站了出来,参与进战争。西班牙因为无敌舰队被英军大败后一蹶不振,导致霸权旁落,在七年战争中也遭到英国挫败,对英国十分愤怒;荷兰则因为英国推出的“恼人的”《航海条例》而失去了海上霸主地位,心里对英国也充满了怨恨。
二者共同给美国提供资金和装备,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对抗英国人。正因如此,一贫如洗的美国军队才有能力和财大气粗的英国人周旋那么长时间。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一拳敌四手。孤掌难鸣的英国人自知击败四国联军并不容易,于是明智地选择了投降——反正败了也不亏,抢生意做就行。
有舍才有得
有人可能会觉得英国人很可惜,到嘴的肥肉都飞了,如果一鼓作气做掉美国大陆军,说不定今天就没有美利坚了。
其实不然,笔者认为英国人做出了明智地选择。
由于英美停战,法国及其不满,选择拒绝和背信弃义的美国有贸易往来,这让英国人捡了空子。
英国人说,法国人不做生意,我们来做。
于是,刚刚还在打仗的两国做起了生意。英国成为了美国的最大贸易国,继续赚起了北美的钱来。
英国其实是没什么损失的。
同时,英国还不用去摆平北美十三殖民地的独立浪潮,也不用在北美十三殖民地投入人力物力,还节约了一大笔开支。
并且,英国还为自己制造了一个潜在“盟友”。在一百多年后,二者还结为同盟,共同对抗法西斯,赢得了二战的胜利。
这样看来,英国人确实做出了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