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下班的路上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厂里应该负多少责任

如题所述

员工在下班途中遇到车祸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工伤属于特殊的工伤类型,但并不是说只要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那么就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要是认定职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话,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之后也是不可以申请获得工伤方面的赔偿。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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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属于工伤,请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天内没有申请,则可以自己或家人到当地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下来,单位和工伤基金根据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负责支付相应待遇。具体待遇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单位需要负责的部分根据单位是否已经为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如果单位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则单位需要负责《工伤保险条例》下规定的工伤职工所有可以享受的待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3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3个回答  2011-04-16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可以对照一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要认定工伤:首先是上下班途中,这里的本意是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必经路线。其次就是本人不负主要责任。这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证明。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负全责。参加工伤保险的,大部分由基金负担。具体请参看条例。
第4个回答  2011-04-17
在上下班的路上,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厂里要对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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