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4-15
你现在要是把专利价值评估出来的话,是不可以随便入账的。要入账就两种方法,一是转让,二是增资。我建议你增资,这种方法不止是能达到你入账的要求,你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还能增加。专利本身如果不转让的话,是不会有太多收益的,它的收益主要反映在产品上。如果真有收益的话,也是其他业务收入。
第2个回答 2011-04-13
如果申请专利,其注册费可进入无形资产成本;至于前期没有区分的资本化支出,只能进入当期费用。其实如果核算不是很及时,仍可将部分费用进入专利的。
评估价值不能入账。除非卖出专利权,这时可用评估价值确定损益。
第3个回答 2015-09-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第4个回答 2011-04-13
这个太深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