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期间怀疑有精神病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此类案件,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期间,比较稳妥的做法应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鉴定,而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以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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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4
可以与公安机关沟通,公安机关一般会立即补充有关证据。如果公安机关未补充证据,则可以根据实际存在的疑问不批准逮捕。

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九十七条 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另行侦查。在审查批捕中如果认为报请批准逮捕的证据存有疑问的,可以复核有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但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前应当征求公安机关或者本院侦查部门的意见。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后又提请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坚持复议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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