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二级建造师证

如何注销二级建造师证

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说明: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按照上面的顺序装订(另一份申请表和注册证书不装订)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填写申请表需注意事项:
注销多个专业中的某一个专业时,申请表需在备注一栏标明注销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保留哪一个或哪几个专业。

拓展资料: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5

步骤如下:

1、登录个人版,在页面右侧进行操作登录(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选择注销注册,在注销注册里把原因选择上,然后保存一下,通过企业版审查上报人员即可,然后打印出资料交级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2、二级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4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扩展资料

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二级建造师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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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4

二级建造师办理注销可参照以下步骤: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选择省份后点击进入,进入一二级建造师注册

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

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注销注册”选项,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企业版操作

1、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中“注销注册”,保存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

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2、打印:人员上报后,将申报状态的下拉框中选择已上报,上报成功的人员信息将会显示出来,点

击人员后面的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打印即可。

拓展资料: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

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

有关工作。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的相应条件。

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

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

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参考资料:二级建造师-百度百科 中国建造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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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8

二级建造师证注销流程:

    由企业单位登陆企业资质管理页面,申请待注销的人员证书注销,分别在个人界面和企业界面申请注销,并打印出“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名,企业意见中签字盖章

    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审查,审查人签字并盖章;

    将审查后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及申请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印章送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科室,备案注销,时间一般在40天左右。


拓展资料: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刑事处罚的。

    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参考资料:住建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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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注册还是注销?注销是不用多麻烦的
下面是注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登录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或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并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初始注册提交:

1、《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6、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聘用企业将审核后的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县建委。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变更注册提交:

1、《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建造师变更执业企业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工作调动证明中应注明申请人是否在原企业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办结项目移交手续;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5、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增项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北京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4-1)》;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3、《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取得增项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重新注册提交:

1、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基本信息》;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申请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提交以下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7-1)》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需提交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

4、申请注册证书污损更换的,需提交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印章原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注销注册提交: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5-1)》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原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现聘用企业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时限:即时

(二)区县建委初审

标准:

(1)申请人持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未发现申请人存在《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第十一条所列情形。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报市建委。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10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5个工作日

(三)市建委复审

标准: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复审。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

(四)决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行政许可申请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4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1个工作日

(五)告知

岗位职责及权限:对准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将审批结果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公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对准予变更注册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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