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取得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吗?

如题所述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有三种所有权:1.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2.村农民集体所有权;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其中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镇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但所有权不属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只能代管。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六十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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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9
集体土地所有者有三个:村集体、村内小组、乡镇集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21
不可以,农民集体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乡镇政府要取得必须征收。
第3个回答  2011-04-30
《宪法》《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土地、林地只有全民所有(即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对于国有土地、林地,《物权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物权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行使所有权。因此,任何地方政府既不能取得国有土地、林地的所有权,也不能取得农民集体土地、林地的所有权,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不允许一寸土地、林地登记为任何地方政府所有。
第4个回答  2011-04-26
法律上是不可以,但有权人说的就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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