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我保护”的作文400字左右

小学水平啊,帮帮忙了 急啊小学6年级下学期第4单元作文啊
好了给分啊

怎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
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 、灯光昏暗的地方。
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尾随者!
向路上大的机关单位求救,如去机关单位的值班室;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为此,生活中要多观察、记住家庭、学校周围的环境特点,尤其应熟悉派出所、治安岗亭、部队营区、大机关单位的地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这些地方得到帮助。

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 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 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15
么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发现有人跟踪怎么办?
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遇意外时可以互相帮助。不要单独到荒凉、偏僻 、灯光昏暗的地方。
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尾随者!
向路上大的机关单位求救,如去机关单位的值班室;向身边的大人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为此,生活中要多观察、记住家庭、学校周围的环境特点,尤其应熟悉派出所、治安岗亭、部队营区、大机关单位的地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这些地方得到帮助。

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 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 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赞同84| 评论
第2个回答  2012-04-01
走在繁华的街道,望着那鳞次栉比的高楼,直插云霄的大厦,车水马龙的绿色大道,看着与我擦肩而过匆匆来往的行人,我不禁感叹:这个世纪已经是如此的繁荣而昌盛,脚步是如此的飞快。可是,每当我听见那刺耳尖锐的刹车声,那鲜红恐怖的血色,那慌乱的人群,一个鲜活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没有一丝一毫的停留……
看到哪一个个生命的凋零,你可曾害怕,你可曾停住红灯前的步伐
无说次从梦中惊醒,回想那骇人的画面,那生命在离开前的恐惧和不甘。
看到听到一个个生命的凋零,我一次次感到死亡离我们那么近,近的有时能感觉他的存在,近的可能下一刻就把你的一切掠夺!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活泼充满朝气,是爸妈的掌上明珠!她,是个幸福的女孩!
可一切都在一个下雨天改变了……
那是一个雨天的晚上,她在自己的床上听着歌,等爸妈回家,时钟转了一圈,一圈……爸妈为什么还没回来,或许有事吧,她在等,慢慢的睡着了。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女孩身上,女孩睁了睁眼,走到客厅“妈,我饿了”“妈……”“爸……”“爸……你们在吗”没有人回答。女孩很害怕,爸妈从来没有这样晚上不回家。昨天晚上下雨,他们不会出什么事吧,女孩很害怕,可没办法只能在家等着。
终于,门铃响了,女孩跑去开门“妈”可门外不是!是一个警察,女孩知道,出事了。警察说了很多,可女孩只听到一句,“……你爸妈昨晚开车太快,出了车祸,离开了……”女孩的天塌了!
曾经的女孩,笑容满面;
曾经的女孩,活泼可爱;
曾经的女孩,幸福快乐;

……
女孩失去了幸福,不再笑,一次次从梦中哭醒,可醒来爸妈仍不在,女孩失去了她的天,活在孤独与绝望中,这一切只因为那天晚上女孩的爸妈因为下雨开车超速,女孩失去了一切!
现在的女孩在红灯前徘徊,是不是走过去,节省时间。
现在的女孩在河边犹豫,是不是跳下去,畅游一番。
……
不知有多少次,我感觉危险离我是那么的近,而我却无能为力。
面对危险,生命是那么的脆弱,面对危险,我们是如此的无力
可面对危险,我们却不是无事可做,只要小心谨慎,危险也会擦肩而过。
或许是多等一分钟,或许是多做几步路,或许只是抬下头,我们就能安全的度过每一天!
花儿落了,春天还会开,叶儿落了春天还会发芽,可生命只有一次,旅途中,我们一直在奋斗,在为自己的幸福,为自己的亲人朋友,可有时候,一个小小的错误,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剥夺我们的一切!
生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守护自己的幸福
第3个回答  2012-03-24
由“学会自我保护”这四个字我想到: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要珍视生命,就要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  
  我在网上曾看见一个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放学后“我”高高兴兴地往家里走去。当“我”走到居委会时,看到前面在修路,于是“我”绕道而行,从另外一条小路走回家。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小妹妹,你放学啦?”“我”抬头一看,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嗯,放学了。”“我”随口回了一句。“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你不认识我了吗?”陌生人笑眯眯地对“我”说。“我”抬头看了看他,心里在回忆那些我见过的爸爸的同事,“我这有几粒好吃的糖给你吃。”说完他拉住“我”的手,拿出几粒糖给我。“我”心里在想,这个人“我”没见过呀,他是认错人还是……。“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开卡车的吗?我爸爸今天开车去哪了?”“对!对!你爸爸开车出去了,叫我来接你”。说完陌生人剥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是坏人,我爸爸根本不是开车的。”“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他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爸爸没和你说过吗?”“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陌生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爸爸。”他拉着我的手说道。“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 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对了,我有办法了。“每次去爸爸那里,我都会帮爸爸买包烟的,我们去小店买好烟就去爸爸那儿。”“我”笑嘻嘻地对陌生人说,“那好吧,要快点,你爸爸在等你。”看着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在笑:你上当了。陌生人拉着我的手来到小店,这时,“我”指着远处迎面而来的男子说道:“爸爸,你怎么回来了。”一旁的陌生人脸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紧拉着我的手也突然松开了。“我”对陌生人说:“爸爸回来了,我们过去吧!”“不、 不,我有事先走了。”只见他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当遇见坏人时,要保持冷静,  
  正确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做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学会自我保护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它不但能在比必要时给予我们帮助还能令我们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4个回答  2012-04-22
由“学会自我保护”这四个字我想到: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要珍视生命,就要学会生存,学会自我保护。  
  我在网上曾看见一个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放学后“我”高高兴兴地往家里走去。当“我”走到居委会时,看到前面在修路,于是“我”绕道而行,从另外一条小路走回家。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小妹妹,你放学啦?”“我”抬头一看,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嗯,放学了。”“我”随口回了一句。“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你不认识我了吗?”陌生人笑眯眯地对“我”说。“我”抬头看了看他,心里在回忆那些我见过的爸爸的同事,“我这有几粒好吃的糖给你吃。”说完他拉住“我”的手,拿出几粒糖给我。“我”心里在想,这个人“我”没见过呀,他是认错人还是……。“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开卡车的吗?我爸爸今天开车去哪了?”“对!对!你爸爸开车出去了,叫我来接你”。说完陌生人剥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是坏人,我爸爸根本不是开车的。”“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他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爸爸没和你说过吗?”“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陌生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爸爸。”他拉着我的手说道。“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 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对了,我有办法了。“每次去爸爸那里,我都会帮爸爸买包烟的,我们去小店买好烟就去爸爸那儿。”“我”笑嘻嘻地对陌生人说,“那好吧,要快点,你爸爸在等你。”看着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在笑:你上当了。陌生人拉着我的手来到小店,这时,“我”指着远处迎面而来的男子说道:“爸爸,你怎么回来了。”一旁的陌生人脸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紧拉着我的手也突然松开了。“我”对陌生人说:“爸爸回来了,我们过去吧!”“不、 不,我有事先走了。”只见他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当遇见坏人时,要保持冷静,  
  正确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做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学会自我保护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它不但能在比必要时给予我们帮助还能令我们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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