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销售的眼看要发提成了,公司把我辞了提成不发。签劳动合同时不知道还有附件,他们以此为由不发提成 急

他们说附件里约定被辞退或离职提成都不发,可是我都不记得见过附件那东西。他们无理由辞退我,还要吞掉我的提成,黑心,无德 劳动仲裁时居然不承认我销售的业绩,还说提成是集体的奖金,睁眼说瞎话 我该怎么办啊? 急求好心人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资是劳动报酬,劳动者只有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成是工资分配形式组成部分,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附件约定辞职或者被辞退题材部分不发是违法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既然劳动合同附件约定辞退和辞职不支付提成,说明该提成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显然枉法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救济,并向仲裁委员会主任和监察机关反应仲裁员枉法问题。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
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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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再看一遍你们签的合同 上面是否有提到附件什么的 而且公司辞退你 必须有正当理由 比如你旷工什么什么的 如果无正当理由是不可以的 提成的话 要看合同里是否有写了 如果没有的话 算比较困难的了 这只能算一个口头承诺 要拿到也不是没办法 但是会比较麻烦追问

我是有一天矿工 但是 是因为生病了没有来得及请假 而且他们之前是算病假的过了好久才说是矿工 劳动合同说了 提成的比例也说了怎么发 关键 是附件 合同上写附件和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可是我都没有见过附件 他们也可能在随意 更改 添加 他们找证据很简单 我却连什么也没有办法得到 因为已经离开公司 之前他们就把所有的资料都锁起来了

追答

第一 一天旷工肯定不达到开除资格的
第二 就算有附件也必须要有你签字的 不是上面写个附件你自己没看过就算数的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这些都是必须要给的
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申诉人增加仲裁请求、被诉人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相关仲裁请求的,案件处理费按不同的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职工当事人交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受案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减、缓、免交仲裁费:①追索工伤医疗待遇,没有固定收入的伤病残人员;②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③已经按规定接受法律援助的人员;④劳动仲裁机构认为其它确有困难的人员

追问

非常感谢 请问您是律师吗? 是去劳动仲裁了 他们不承认我的销售业绩

追答

不是律师 是公司不承认还是仲裁那边不承认 你的工作应该都是有记录的啊
但是说实在的 钱不多的话 搞这个麻烦 不如直接来横的 反而比较快 横不是让你去打人 想办法让老板看见你烦 甚至怕 自然就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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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4-21
第一,你要做的是找证据起诉,起诉目标是局部合同无效;
第二,起诉局部合同无效后,再申请仲裁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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