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安局做临时工没有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怎么办?

我能不能要求补缴社保和双倍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与社保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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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2个回答  2019-04-01
那是公安局知法犯法,如果你告他但是你的保全证据,如果你不想干了那就到这会保障所申请仲裁,来保护你的利益。
第3个回答  2011-04-18
到时协商解决,没办法。我觉得公安机关这个事情做得非常不对,留有很大后患,既然来上班了,为何区别这么大呢,有的临聘人员水平还高于正式民警。没办法,一言堂。
第4个回答  2011-05-01
你的工资是以什么流程到你手里的?
银行还是直接发现金?以银行方式发放的话留存好银行存折可以先于单位协商补交,协商不能的情况下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
如果是以现金的方式发放那你又出勤记录、工资领取记录以及职工花名册这些东西的话就去劳动监察申诉。
如果劳动监察不管用就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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