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有了孩子算不算重婚

如题所述

不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
重婚罪的犯罪认定标准是:行为人前后两次婚姻都是法定婚的;双方以夫妻关系相对待并且同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即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也构成;如果前一次是事实婚,后一次是法定婚或者前后两次都是事实婚的,原则上不构成;有重婚行为的,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有可能对双方都判刑的,如果明知对方有配偶与其结婚的,没有配偶的一方也要进行处罚。

丈夫和小三有孩子并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综上所述,配偶与婚外情人之间生育子女只能证明配偶存在出轨行为,尚不能证明配偶与婚外情人存在结婚行为,故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事实婚姻,但是就配偶与婚外情人之间生育子女的行为,无法证明有婚姻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婚姻成立的要件是指作为有效婚姻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6、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7、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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