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可以做利息收入的分录么,我们的会计告诉我这么做: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这样做我不太理解啊
追答可以也应该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做利息收入的分录,至于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这一笔分录应该是不太科学,原因很简单,就是明明是银行收入却记在贷方红字很不规范。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同时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通过第二笔分录的调整,把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贷方金额调整为零。这样就能在总账科目中保持记账方向的一致。
两个全是借方,那记账凭证借贷方没法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