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价值的内容来看,可以分为正义价值、人权价值(包括平等价值、自由价值)、幸福价值和秩序价值等。
法律价值是一个多元化的庞大体系。其中包含着各种不同的准则,而每一个价值又都有自身相对的独特性。例如,法律的自由价值强调以个性展开为实现途径,而法律的平等价值则侧重群体性的整齐划一。所以,自由和平等在逻辑上是有冲突的 。
解决法律的诸价值之间的冲突,在理论上,是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在实践中,是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诸环节的关键性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里,不论是立法上还是法律实施上的价值冲突,都应当力求通过合法的方式加以解决。法学家们曾提出了关于解决法律价值冲突的许多原则,如利害原则、苦乐原则、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等等。
参考资料:法理学进阶.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