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能作为证据吗?

前段时间转了一个店,转给我的人当时说这个店他当时拿店花了8万块钱,给他想做的工厂作为定金,说定金是退不回来的。钱交了以后现在没有精力去做,所以想把店转给我来做,只要我给他6万块钱就行了,其中还有1万5是作为房租抵消的,于是我们就签订了一个转让协议把店转来了,可是后来发现他当时拿店并没有花8万块钱,只不过是他转店的一个借口,因为当时是银行转账的也没有什么票据,所以我就相信他花了8万。现在发现了,我叫他退钱,他不退,他说有协议为证,协议当时是签了,但是只是写了他把店转让给我,我出6万块钱,其中1万5作为房租,其他的协议里面都没写。我想问下,他之前跟我所说的那些话能否作为证据,是否构成诈骗罪?

1、“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
(1)在承诺方承认原口头承诺内容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
(2)在承诺方不再承认原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原口头承诺内容的,也有法律效力。只是口头承诺的,如果有录音或录像、知情人证明等证明口头承诺的内容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履行原承诺。

2、但是,对于房屋租赁关系来说:
(1)口头承诺即使有证据证明,也不一定法律效力,因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有特殊规定,即:超过6个月的租赁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签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和租赁方都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只是出租方解除合同的,应给承租方适当时间搬出。
(2)你的租赁合同: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承诺到2010年3月底签正式的书面合同,这期间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内容的,对方在3月底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你方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对方在6月还没有与你方签合同:超过6个月未签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了,对方通知你们在一定期限后搬走,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害得我们在37度高温的环境下在房间里蒸!不知道人间天理何在? ”:找天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4、建议找证据证明对方承诺“三月份到期后再一起续签合同”,然后和众商家一起到法院起诉对方违约,请求判令按原承诺内容与你们续签合合同并赔偿因为对方违约不近期续签合同、且停电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5、“耍泼?找黑社会教训这些无耻的人?上法院告他们?我能赢吗?”:
(1)有证据时,耍泼有可能有一定作用。
(2)至于找黑社会,这是违法的事,最好不做,否则问题解决不了,还可能给自己惹麻烦。
(3)去法院你能不能赢,全看你是否有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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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6
钱交了以后现在没有精力去做,所以想把店转给我来做,只要我给他6万块钱就行了,其中还有1万5是作为房租抵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2
口头说的不能做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你选择录音吧。把你们口头承诺录音是可以做为法律证据的。祝你胜诉!
第3个回答  2011-04-24
古语说的好,口说无凭啊!勾引他把原话重复一次,然后录音,找个好点的录音笔,别录完事谁说的都分不出来就麻烦了。祝顺利
第4个回答  2011-04-30
有两个选择1.选择录音 2.选择哪钱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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