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怎样申请管制或监外执行?

犯罪人8次收购非法所得路灯电线,总金额三四万,可能要判刑.犯罪人欲申请管制处理或监外执行,即不入狱,请问该怎么办?能么?
谢谢各位.
没钱请律师,开庭时自己辩护,请求监外执行,法院能答应么?自己辩护该怎么办才行之有效呢?总金额应该去除已付盗窃犯的部分吧?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3、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4、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监狱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3份送交报请审批单位。

5、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由监狱负责寻找。

扩展资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处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

2、为逃避惩罚自伤自残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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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5

管制和监外执行不需要个人申请。

管制为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决。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残疾人被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残疾已定形的,一般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扩展资料: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残疾人被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残疾已定形的,一般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按规定,能够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如下: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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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管制和监外执行不需要个人申请。管制为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决;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1、管制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监外执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首先管制不是犯罪嫌疑人个人可以申请的.管制属于法院的一种判决决定,可以请律师辩护或找找关系,争取被判管制.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等可以作为从轻判决的依据.
而监外执行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目前你们能做的是积极退脏,总金额按司法机关的要求退,别管是否去除已付盗窃犯的部分.找个好律师或找找关系.争取被判管制或者缓刑.缓刑,就是对于判处某种剥夺自由的刑罚的犯罪分子,遵守一定的条件的情况下,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那样也可以入狱的.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4-15
请律师进行辩护,是否判决管制是法院说了算。监外执行是判决收监后,申请监狱机关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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