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8次收购非法所得路灯电线,总金额三四万,可能要判刑.犯罪人欲申请管制处理或监外执行,即不入狱,请问该怎么办?能么?
谢谢各位.
没钱请律师,开庭时自己辩护,请求监外执行,法院能答应么?自己辩护该怎么办才行之有效呢?总金额应该去除已付盗窃犯的部分吧?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2、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3、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4、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监狱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3份送交报请审批单位。
5、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由监狱负责寻找。
扩展资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年老多病或身体残疾,生活不能处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
2、为逃避惩罚自伤自残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外执行
管制和监外执行不需要个人申请。
管制为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决。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残疾人被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残疾已定形的,一般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扩展资料:
《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残疾人被判刑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残疾已定形的,一般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按规定,能够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如下: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但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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