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属于违反什么纪律

如题所述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出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四)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五)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也有对“涂改、伪造档案”等行为的明确处理规定。

要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通过全面精准的核查,打消某些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通过建立选人用人的追溯机制,依规依纪问责追责,释放责任主体把关不严也要“挨板子”的明确信号。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2015年版)_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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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原文如下:

    (1)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2)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3)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4)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5)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简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这个《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影响:《条例》的颁布实施,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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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67条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原文如下: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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