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因家属欠费拒开死亡证明,遗体放置17年未火化!这锅谁来背?

如题所述

医院因家属欠费拒开死亡证明,遗体放置17年未火化!产生了近二十万的高昂存放费用,俗话说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大二学生李奇乐的至今仍存放在殡仪馆里,产生的高昂管理费该由谁来负责?锅该由谁来背呢?随着我们抽丝剥茧的深入此事件,来谈一谈此事究竟孰是孰非吧!

一,17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李奇乐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殡仪馆里!

事件回顾:同济大学大二学生李奇乐因急性胰腺炎入住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就诊,之后,李奇乐术后因病重去世。按照规定,李奇乐死亡后,应当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可医院却拒绝开具。

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呢?经过深入了解,原来,李奇乐的家属拖欠了医院12万余元医疗费没有结清,按照李奇乐母亲胡月琴的说法,家里经济拮据,有限的存款已经消耗殆尽,靠着同济大学师生们的帮助,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但是,剩余部分已经无力偿付。

矛盾的焦点:由于李奇乐家属没有结清医药费,因此,新华医院拒绝开具死亡证明,没有证明殡仪馆也就没办法火化,李奇乐遗体也就只能长时间存放,长时间的存放必然产山高昂的存放费用,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陷入了死胡同。

个人看法:医院不是慈善机构,看病付钱理所应当,虽然李奇乐的母亲胡月琴表示:“夫妻俩为了救孩子已经支付了26万元医药费、15万的自购药和血滤费,剩余的12万余元实在无力支付。”但是,家庭困难并不是拖欠医药费的理由。当然基于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来考虑,院方应当与胡月琴协商解决,甚至可以起诉胡月琴。

二,遗体放置17年未火化!这锅谁来背? 

由于院方与胡月琴存在的分歧,李奇乐的遗体长时间被搁置,新华医院将李奇乐的母亲胡月琴告上了法庭,要求胡月琴偿还医疗费12万余元。但是胡月琴还是以家庭拮据为由拒绝执行,并且,给院方以及上级单位写信要求开具死亡证明书。

终于,在胡月琴的不懈努力下,她拿到了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书,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殡仪馆认为,遗体存放了17年,应当先支付完存放费才能火化。

近20万的高额的存放费该由谁承担呢?

1.新华医院应当承担70%的过错责任:起因虽然是胡月琴女士拖欠医疗费,但是,院方以索要医疗费为由卡住死亡证明不发,直接导致了李奇乐遗体没办法及时火化,导致了长时间存放在殡仪馆,产生了巨额费用。因此,院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2.作为李奇乐的家属应当承担30%的责任: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所有人都像李奇乐家庭一样由于经济拮据就拖欠拒交医药费的话,医院的损失该怎么承担,因此,此事的始作俑者是胡月琴,正是由于胡月琴拖欠医药费在先,院方以死亡证明卡住胡月琴在后,最终导致遗体长时间存放产生巨额费用。

3.作为殡仪馆来说:面临高额的存放费用有待商榷,应当请李奇乐家属胡月琴,新华医院院方,殡仪馆三方协商,定出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

三,对于医院来说,12万医疗费没拿到,现在又面临主要责任,还要承担20万的存放费用是否合理!

很多人认为此事件中,新华医院是最冤枉的,之前的医疗费12万尚未追回,这边有可能面临高昂存放费的追溯,医院是否很冤枉,其实一点都不冤,作为医院,依法索要医药费合理合情合法,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但是,以死亡证明要挟,拒发死亡证明,使得李奇乐遗体无法入土为安,之后,又产生了巨额存放费,新华医院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瑕疵。

综上所述,首先,殡仪馆索要管理费合理合情,只是高昂的费用还应当商榷,其次,新华医院以病人医药费未清为由卡住死亡证明不发,院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锅”是背定了!最后,作为李奇乐家属来说,拒付医疗费是此事件的诱因,假设没有胡月琴的拒付医疗费,也就不存在院方以医疗费拒发死亡证明,遗体长时间的滞留殡仪馆也就更无从谈起。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31

有相关规定能够表明病人死了之后,医院是要开具死亡证明的,医院没有开具死亡证明导致遗体在殡仪馆放置那么多年所产生的费用,就要由医院来负责在这个案件中医院其实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索要医疗费的,而不是拖了那么久一直都不解决,产生了那么高的存放费用,对于死者家属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不过这说到底其实也是医疗方面的事,只能再继续完善这方面的东西了。

事件梳理:

在17年前,二十岁的李某因身体疾病原因在医院离世,治疗期间李某父母花费了所有积蓄,没有能力再支付剩下的十二多万医疗费,医院拒绝给开死亡证明,遗体在殡仪馆存放了17年没有火化,产生了将近20万的存放费用。死者家属认为这所产生的费用都是因为医院不给开死亡证明所导致的,不然就不至于遗体一直放了那么久都不能火化,而医院这边则认为死者家属没有缴纳剩余的医疗费,是他们的问题。

01、医院以“周日”及“医疗费用没有缴清”原因拒绝开死亡证明

2003年5月25日,李某因为胰腺炎住院手术病重离世了,离世之后李某的父母要求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医院拒绝了,说是周末不能开具死亡证明。过了周末李某的父母多次来到医院想要开具一个死亡证明好让儿子入土为安,可医院一直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这个证明,还说是死者家属欠了十二多万的医疗费用,他们不能开具这个死亡证明。没有了死亡证明就不能进行销户,就不能进行火化处理,最终只能将遗体放置在殡仪馆。

02、时隔16年拿到死亡证明,发现离世当天就已开具

后续死者家属一直为了死亡证明各种奔波处理这个事件,期间死者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只留下了母亲。在2018年的12月,死者母亲收到回复说死亡证明已经开具了,看到日期才发现就是儿子离世的那一天,她恨疑惑为什么死亡证明都已经开具了医院还一直不给她。医院对于这个质疑也表示没有办法回答,还说当初管理这方面的工作人员已经退休了,也没有谁能够来说明这件事,至于殡仪馆的费用,让她走司法程序来解决。原以为拿到了死亡证明就能够让儿子彻底走得安心些,没想到高昂的存放费用再次难倒了这个已经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了。

有律师也表明这个事情是谁弄出来的那就要谁来负责,很明显医院得负责。医院是有义务去开具死亡证明的,即便患者欠费,医院也要履行应当的义务,而不是说各种一拖再拖又各种踢皮球,让事情陷入一个死胡同里。

第2个回答  2020-10-31
肯定是家属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家属没有支付患者的住院费用,所以这才导致遗体放置17年没有火化。主要责任在家属方面儿,不在医院这里。
第3个回答  2020-11-14
赖皮家属。我爷爷在某家医院去世,社区出了证明之后死亡证明我是在另一家医院开的。这个家属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殡仪馆要当心,说不定家属等你弄丢了索赔呢……
第4个回答  2020-11-15
欠医疗费与开死亡证明是两个不同事件,`家属补齐医疗费是应该的,医院不出贝死亡证明而产生的损失由医院负责,这才公平。1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