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旅游年票介绍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旅游一体化、发展大旅游”的号召,也为了让开封、郑州两地居民乃至全省人民都能享受到由于开封近年来的发展所带来的优秀旅游资源和旅游成果,满足对开封旅游年票的强烈需求。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133号文件,开封市于2006年12月29日面向开封、郑州两地常住居民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发行票价60元的旅游年票;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68号文件规定,开封旅游年票自2007年7月1日起面向全省发行。
一、旅游景区实行年票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不断强化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经营管理和市场促销,使景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优势持续增强,管理服务水平逐渐提高,旅游形象和城市知名度日益提升,旅游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地位逐步确立。但是,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中原城市群建设构想的提出和郑汴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更加有效的整合和利用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进一步提高旅游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实行旅游年票制度可以充分发挥我市的旅游资源优势,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省内其他地市人民与开封人民的感情,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推进郑汴一体化进程和中原城市群建设,促进我市旅游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年票的使用对象
河南省内常住居民和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年票所含旅游景区
年票适用范围包含全市除清明上河园、开封府以外的旅游景区,即:龙亭公园、铁塔公园、大相国寺、包公祠、翰园碑林、天波杨府、山陕甘会馆、禹王台公园、万岁山森林度假区、延庆观、繁塔、刘少奇纪念馆、宝珠寺、兰考县焦裕禄烈士陵园、朱仙镇岳飞庙、朱仙镇清真寺。
四、年票的发行时间
年票自2006年12月29日发行,2007年元月1日起开始使用。
五、年票的管理和办理
(一)年票的发行采取政府主导加市场化运作的形式进行。
(二)成立开封市旅游景区年票管理办公室(简称:年票办),负责年票的制作、办理、发行和票款的受理使用等;年票在开封旅游景区年票管理办公室授权的各个指定代理销售点办理。
(三)目前发行的年票为个人旅游年票,价格为60元。河南省内常住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在校大中专学生凭学生证办理。
(四)年票办理后24小时方可生效。
六、年票的使用
(一)年票从办理之日起一年零30天内有效。
(二)持有年票的人员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数到全市除清明上河园、开封府外的所有旅游景区参观、游览;年票仅含景区第一门票,不含园中园及讲解、导游等其它收费。
(三)年票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
(四)在开封市菊花花会期间的前十五天,即10月18日——11月1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正月初一至初七,年票暂停使用。
(五)各景区原有门票优惠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持开封旅游年票游览清明上河园、开封府两旅游景区享受7折优惠。
(七)持开封旅游年票入住开封市内11家星级酒店享受5至9折的优惠。11家星级酒店名单及优惠情况详见开封旅游年票使用手册或开封旅游年票官方网站新闻播报。
(八)其它具体事项详见开封旅游年票使用手册。
详情见开封旅游年票官方网站
http://www.kaifengnianpiao.com/?help/KaiFengLvYouNianPia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