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第二学士学位被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报名方式每个学校都不一样,可联系该校招生办进行报名。
根据1987年颁发的《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设置要由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招生和授予学位。”在办法中,明确以“第二学士学位”对此种学位进行称呼上的规范。
此种学位由教育部承认,即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位。2008年9月1日以后授予的“第二学士学位”,学位证属于《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对应的学历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所以说第二学士学位是教育部承认能在学位网上查到的、在教育部备案的学位,俗称“官方版双学位”。
扩展资料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两年。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拿到学士学位证书,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
完成要求,成绩合格者,也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值得注意的是,在21世纪的高教改革中,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在学习期间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肄业、结业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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