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本人汽车,与电动车发生刮碰,JC叔叔判定我全责(没办法你懂得),不过当时电动车主在医院检查后医生说没事,连药都没开……后来经保险公司呗,据说电动车主开始住院,三周过去了……今天接到电话,保险分公司一个妹子来电话,是这样说的:你好闻某(电动车主),我是某某的同事,你不是和他说了医药费太少,让他多给你报点钱么,我已经上报了,现在你来取手续吧,然后去交警队盖个章(打错了电话,把我的电话当成电动车主的了),说是让我去交警队盖个章,于是我又重新问了一次,依旧是上述那些话,我听明白了,这好像是骗保啊,医药费太少,随便就能多报点钱?我想问问大神们,这种情况与我有什么关系吗?如果随意可以增加报销费用,会不会增加我明年的保险额度?

    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会帮你办理一切事宜。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把上调,如果是对方的全责,你就随他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你第二个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追问

对方觉得医药费太少,找人提高了报销金额,这样是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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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1
建议直接咨询社保中心或者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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