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没写辞职报告,仲裁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到离职以后么?

一家公司从2010年9月至今,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工资低于920元(天津),请问我都有什么权益?
我一月份就不干了,但是没写辞职的东西。仲裁开庭应该怎么说,怎么准备?

要他补缴保险的话,是要他补交到一月份的,还是补缴到离职以后的?因为没马上写辞职报告。仲裁会支持么
公司他们会不会说多少天不来矿工,就自动辞职?这条受法律保护么?社保能要他们补交到辞职以后么?
如果要是要经济补偿的话,应该算未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还是按照辞职以后,也就是现在,满了半年,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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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9
首先是公司先侵害了你的权益,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社保公司需补办、补交。
第2个回答  2011-03-29
建议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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