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能指和所指?

如题所述

“能指”和“所指”都是索绪尔语言学的术语。索绪尔认为,任何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构成的,“能指”指语言的声音形象,“所指”指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比如英语的“tree”这个单词,它的发音就是它的“能指”,而“树”的概念就是“所指”。

“能指”和“所指”是不可分割的,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但是,索绪尔认为,某个特定的能指和某个特定的所指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是约定俗成的。

比如在“树”这个词中,树的概念和“树”的特定发音不是必然结合在一起的,“树”在英文中的读音和在法文、拉丁文中的读音明显不同,但却都能表达了“树”的意思。这就是符号的任意性原理。符号的任意性原则是索绪尔语言学的一条重要原则,它支配着索绪尔的整个语言的语言学系统,是头等重要的。

意指作用表示下述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是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另一方面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

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把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称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

能指指单词的词形或词音,所指指单词所表示的对象或意义。例如,作为语言符号的“桌子”这个词是能指,作为具体事物的桌子是“桌子”这个语言符号的所指,同时也是这个语言符号的意义。

扩展资料:

索绪尔的所指/能指图式表现了一种二元论思想,从其最初提出这一对概念时的意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他声称,用这一对术语的好处在于:既能表明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又能表明它们与它们所属整体间的对立。

这些都是典型的二元对立。一旦索氏把能指归结于感觉,我们就可以说,所指与能指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感觉与观念之间的关系。而感觉与观念,这是哲学史上千百年来一直被讨论着的二元论话题。

不同时代的哲学家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的表述,如柏拉图把它归结为感觉与理念问题,到了中世纪,那就是“可感知的”与“可理解的”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在近代,则主要表现为感性与理性问题。感觉与观念的二元论总是与观念至上论联系在一起。

自从苏格拉底提出概念以来,观念至上论一直是哲学史上的一个主调。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观念至上论认为,在认识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感觉,而是观念。

如近代经验论就认为,感觉经验只是认识的材料,只有当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你才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

索绪尔也是一个观念至上主义者。虽然他认为思想与语言不可分,语言出现之前思想只能是混沌一片,然而,对他来说,语言总是表达思想的,声音总是模写观念的,言之,思想或观念总是至上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能指与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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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2

能指与所指是结构语言学的一对范畴。在瑞士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是三个紧密相联的概念。

意指作用表示下述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是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另一方面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把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称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

扩展资料

能指与所指联系的随意性,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即:“能指”无法被缩减为概念(即索绪尔所说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于一种特定的“能指”(即一个特定的语言单元)。一个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种含义,这就是多义性。

反之,一个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达,这就是同义词。 自索绪尔之后,相信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的理论,逐渐成为文论领域的普遍话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能指与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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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1

能指与所指是结构语言学的一对范畴。在瑞士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是三个紧密相联的概念。

意指作用表示下述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是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另一方面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把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称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

能指指单词的词形或词音,所指指单词所表示的对象或意义。例如,作为语言符号的“桌子”这个词是能指,作为具体事物的桌子是“桌子”这个语言符号的所指,同时也是这个语言符号的意义。

扩展资料:

索绪尔认为每一个语言符号包括了由能指与所指两个部分。所指即是当能指这样的声音-形象在社会的约定俗成中被分配与某种概念发生关系,在使用者与被使用者之间能够引发某种概念的联想。

符号的构成成分之一,一般指符号的被表示成分,是符号的意义所在。所指的术语起源于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本来指语言符号的概念,与能指音响形象构成语言符号的整体。所指不是指一种事物的实体,而是指该事物的内在本质。

所指在符号学中用来指所有符号的意义,即符号所代表的那种成分。象诗歌中语言符号所表现的情感意义,科学符号所反映的理论概念,图象志符号所指代的规则等,都是符号的所指成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能指与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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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9

能指指单词的词形或词音,所指指单词所表示的对象或意义。例如,作为语言符号的“桌子”这个词是能指,作为具体事物的桌子是“桌子”这个语言符号的所指,同时也是这个语言符号的意义。能指与所指是结构语言学的一对范畴。

在瑞士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中,“意指作用”、“能指”和“所指”是三个紧密相联的概念。意指作用表示下述两者的关系:

①一方面是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

②另一方面是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

他把意指作用中用以表示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的语言符号称为能指,而把语言符号所表示的具体事物或抽象概念称为所指,所指也就是意指作用所要表达的意义。

扩展资料:

能指与所指联系的随意性,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即:“能指”无法被缩减为概念(即索绪尔所说的“所指”),而“所指”也不依附于一种特定的“能指”(即一个特定的语言单元)。一个孤立的“能指”可以具有多种含义,这就是多义性。

反之,一个概念也可以在不同的能指中得到表达,这就是同义词。 自索绪尔之后,相信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的理论,逐渐成为文论领域的普遍话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能指与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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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能指和所指是语言学上的一对概念,能指意为语言文字的声音,形象;所指则是语言的意义本身。
按照语言学家或者哲学家们的划分,人们试图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叫"所指",而语言实际传达出来的东西叫"能
指"。传统的观点认为所指和能指是精确相对应的,因而符号通过与存在物的符合获得价值。而现在人们越来越发现
,由于历史,学科和经验的不同,所指和能指并不总是一一对应的方式,我们说一句话,写下一句诗的同时,往往
要以别的词汇或者句子作为参照,为了了解所指,我们总是要不断借助其他的能指,这样所指的意义便在这种不断
借用其他能指的过程中被"延宕","丰满","变异"了。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把语言符号看作是一个概念和一个有声意象(imageacoustigque)的
统一体,有声意象又称能指(signifiant),概念又称所指(signifie)。在同一个符号系统中,能指和所指是统
一的,符号的意义是固定的。而在禅宗看来,任何语言文字都是第二性的东西,经书语言并非真正的实在,能指并
非所指。禅宗因而认为“迷人从文字中求,悟人向心而觉”。
人的手指指示了月亮,就像语言指示了语义。如果一味执着于语言本身探求语义,就像以手指为月体一样地落入谬
误。《楞严经》的指月之喻表明语言相对于语义来说,只是一个指示而已,得月忘指,得意亦可离言,索绪尔把符号看作是能指(signifiant,signifier,也译施指)和所指(signifié,signified)的结合,所谓的能指,就是用以表示者,所谓的所指,就是被表示者。拿玫瑰花来说,玫瑰的形象是能指,爱是其所指,两者加起来,就构成了表达爱情的玫瑰符号。索绪尔把符号看作能指和所指的结合,和一般人对符号的用法是一致的:符号是用一个东西来指另一个东西。陈嘉映先生说,"凡有所表征的,都可以称为‘符号'"[4],李幼蒸先生说,"一般记号就是‘代表另一物的某物'"[5],这些说法大同小异。

参考资料:http://blog.sina.com.cn/u/4745e881010003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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