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康讯(记者 蔡建国 通讯员 张涛)13日上午9时,安康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刑事审判庭庭长蔺天民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丘兴华特大杀人案审理准备工作。
因对道观管理人员斥责其擅自移动道观内石碑不满,并怀疑道观主持有调戏其妻的行为,遂心生愤怒,竟为此连续残杀10人,作案后又放火焚烧道观,制造了轰动全国的陕西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惨案,嗣后案犯在潜逃过程中再添血案,在湖北随州市又持刀抢劫杀人,杀死一人,重伤两人。8月19日案犯邱兴华被安康警方抓获归案。9月30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邱兴华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向陕西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安康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丘兴华: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被告人邱兴华与其妻何冉风先后两次到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2006年7月14日(农历6月19日)晚,被告人邱兴华赶到铁瓦殿,见道观内主持熊万成及其他人员宋道成、王保堂、陈世秀、程世斌和另外五个香客吴大地、熊辉寿、韩扬富、罗朝新、罗土生(12岁)等人都在火炉房烤火,便从道观柴堆处拿了一把砍柴用的弯刀放在自己睡觉的地方。当日深夜,被告人邱兴华趁道观内诸人熟睡之机,拿起弯刀到个寝室依次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随后,被告人邱兴华又找来斧头,再次向每人头部砍击,致其全部死亡。随后,被告人邱兴华又将熊万成的眼球、心肺、脚筋挖出,炒熟喂狗。次日天亮后,被告人邱兴华从熊万成的房内搜出一黑色帆布包,将里面的零钱清点,在一笔记本上写下:“今借到各位精仙的现金七百二十二元二角正,借款人:邱金发。”的字条后将钱拿走。随后又将道观内的一只白公鸡杀掉,用鸡血在一硬纸板上写到:“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公元06”和背面“圣不许将奸夫淫婆以06年六二十晚”的字样,放在正殿门口,然后将易燃物牛毛毡和柴抱到陈世秀的寝室,将作案工具弯刀、斧头等物放入火炉及柴堆上,放火燃烧后逃离现场。
被告人邱兴华杀人后于2006年7月20日晚从安康乘火车逃至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一带,因其身上无钱,遂产生抢劫之恶念。7月30日晚11时许,被告人邱兴华窜至万福店武安(武汉至安康)铁路复线施工工地一临时工棚内,见棚内有人,便持一把铁铲劈向照看工地材料的周建平,周建平见状躲避,背部被铁铲划伤。被告人邱兴华在工棚内将一黑色旅行包抢走,因背包内无钱,遂将包丢弃。
2006年7月31日上午,被告人邱兴华又窜至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岗村二组村民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并在其家用餐。期间发现魏义凯家有钱,再生抢劫之恶念,遂借口离开魏家,在附近逗留,伺机作案。当天下午,被告人邱兴华再次来到魏义凯家,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之妻徐开秀、魏义凯、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及雨伞、手提灯等物,后逃离现场。8月1日凌晨,被告人邱兴华乘K357次列车返回安康。2006年8月19日被告人邱兴华潜逃回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2006年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安康市检察院机关认为:被告人邱兴华因琐事而残杀10人,滥杀无辜,其性质十分恶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十分严重,其行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兴华在潜逃期间,使用暴力,抢劫财物,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3条(1)、(5)项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惩治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提请对被告人邱兴华从快、从重予以惩处。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理好这起轰动全国的重大刑事案件,在侦察、移送起诉阶段,就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案件审理预案,安康市中级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专门成立了丘兴华案件审理工作组。定于2006年10月19日下午2点30分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大审判厅公开审理此案,庭审过程电视台全程现场直播。
参考资料:http://news.163.com/06/1013/12/2TAK2D9U000112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