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和检察官助理招聘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1.工作内容
书记员的工作更侧重“事务性”,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案件办理中的记录工作;(二)负责接收、保管、整理、装订案卷材料;(三)案件信息计算机录入;(四)接收、登记、保管和送达相关材料;(五)完成法官/检察官交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六)根据用人法院/检察院的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助理岗的工作更侧重“业务性”。
法官助理不仅要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还包括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检察官助理,主要在检察官指导下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同时还需负责法律文书的报审、送达;协助其对立案案件进行审查、调阅审判卷宗等工作,在规定期限审查终结等。
2.考试方式
书记员一般是由各大法院/检察院自行组织招录考试,一般有笔试(一般委托人事考试中心命题)、技能考试、面试等考试流程。
助理岗一般是重庆法检考试(2021年大概率和重庆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时进行)进行招录。考生需要通过笔试(《行测》《申论》《法基》)、面试以及资格复审等程序后才能到岗。
3.晋升与发展
这次书记员没有编制,属于聘用制。按照“三级九档”的成长路径。在日常工作中,能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力运行;学到不少案件侦查、公诉、裁决技巧,有助于以后从事律师、法务等工作。助理岗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该岗位算是法官、检察官成长的初级阶段,主要协助法官、检察官开展工作,助理可以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通过考核晋升为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制管理,甚至是更高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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