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不过我们要明白一点,那就是探视权是自愿享有的,如果对方不愿意,我们不能去强求。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我们无法强迫前夫来看女儿。
而作为一个前妻,在对方给到抚养费的情况下,我们似乎也没有太多理由,要求对方长期看孩子。这个时候能做的,就是关爱自己的女儿,做好孩子的心理建设。想办法让她接受,然后慢慢地去适应。
1、没办法去约束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之后,和子女的关系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因此就有了抚养费和探视权的说法。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直到子女成年。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应该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的权利,定期让对方看孩子。
不过在法律上,只有抚养费是强制要求的,探视权是对方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我们没有办法去约束对方。如果对方不来看孩子,只能想办法联系,不能去强制要求。虽然说骨肉情深,但有些人就是不看重。
2、做好子女分离建设从问题可以看出,双方离婚已经有一段时间,孩子早已知道了这个问题。只不过在离婚后,父亲经常看孩子,没有造成太大的心理影响。而现在前夫有了新的生活,忽略了对女儿的照顾,这个忽略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
那么我们作为单亲妈妈,现在应该做的就是前夫与女儿的分离建设。想办法让她去接受,习惯当下的生活。我们要合理解释对方不看孩子的理由,不能用气话说“他早死了”或者“他不要你了”。
3、想办法维持联系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就是告诉孩子“爸爸很忙”。建议自己和前夫约定好,定期和孩子进行一次电话或者视频聊天,缓解孩子心理影响。又或者说约定一个时间,半个月或者一个月探望一次。就算双方已经离婚,可女儿的血脉关系是撇不掉的,相信对方也不会那么无情,直接把孩子抛在脑后。当然,我们也要做好两手准备,让孩子慢慢适应这样的生活,给她足够的温暖。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她慢慢会理解这种事情,对父亲的依赖也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