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损失的计算

如题所述

废品损失采用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时,要将废品报废前与合格品计算在一起的各项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合格品与废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废品的实际成本,从“生产成本”科目贷方转入“废品损失”科目借方。 如果废品是在完工以后发现的,单位废品负担的各项生产费用应与单位合格产品完全相同,可按合格品产量和废品的数量比例分配各项生产费用,计算废品的实际成本。

拓展资料:
1、废品损失,是指由于产生废品而发生的损失及修复费用。废品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成本,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赔偿价值以后的净损失。企业应设置“废品损失”账户归集和分配废品损失。该账户的借方登记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和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贷方登记回收废品的残料价值和过失人的赔款;月末,应将废品损失净额由该账户的贷方转入“生产成本”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_尚薷捶掀肪凰鹗=修复废品的材料费用+修复废品的人工费用+修复废品的制造费用-残值-应收赔款_
2、不可修复废品损失即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净损失。不可修复废品的成本与同种合格产品成本是同时发生的,并已计入该种产品的生产成本明细账中。为了归集和分配不可修复废品损失,必须首先计算废品的成本将其从该种产品总成本中剥离出来。不可修复废品与可修复废品在核算时是有区别的。最大的区别体现在:不可修复废品在核算时首先要将废品的成本从“基本生产成本”账户上转出到“废品损失”账户上,而可修复废品在核算时不转出废品的成本。因此,不能混淆二者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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