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员工身体不适请假回家办公猝死,法院对此事是如何判决的?

如题所述

  法院支持黄某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当地人社局认为,黄某病发时并没有在工作岗位上,病发后也没有直接前往医院治疗,而是回家休息,所以不能够申请工伤认定。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表示,首先大家要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几个字的含义。通常如果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出现死亡,肯定可以认定工伤。如果员工将工作内容带回家继续完成,突发疾病死亡也应当受到保护,工作岗位更多的是强调岗位职责,所以作出以上决定。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事情发生在2021年10月20日下午,当时黄毛在公司上班突然间感觉到身体不舒服,于是跟领导请完假后,就将工作交给了同事。在16:20左右回到家,晚上8:40,黄某突然间呼吸急促,后被送到医院抢救,然而仍然去世了。家属透露,黄某病发时,手上拿了一份工作资料。

  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现在员工真是太难了,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工作,只能将工作的内容带回家。然而如果在家里面出现了状况,想要认定工伤,通常人社局不会直接批准,往往需要家属通过法院起诉才可能获得,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神。

  因此提醒各位年轻人,平时工作一定要多注意休息,定期体检,劳逸结合。当身体持续出现了某种不舒服的情况,一定要去医院检查,不要觉得不影响生活质量,就不重视。很多年轻人,就是因为有这种心态,导致病情被延误了。


  另外劳动者如果在家里面办公,一定要有法律意识,避免出现意外无法申诉。比如保留工作时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一旦与公司发生了纠纷,这些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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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10
法院对此判决是该员工就是因为工伤才猝死的,法院的这个判决非常的公平。
第2个回答  2022-09-10
法院判决为工伤,虽然是在家里加班身亡,但是只要是为公司谋取利益,就是属于工伤。
第3个回答  2022-09-10
对于这件事,当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名员工的这种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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