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插班生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严格控制班额,班额已经超标的学校原则上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如本校转入年级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八年级平均班额达到50人,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平均班额达到55人的,不得接受转学插班生。班额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受理符合宝安区就读条件的学生转学插班申请。

2.严格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接收插班生。

3.根据2021年秋季招生学区范围及受理对象接受插班申请,按照积分高低依次接收插班生。已经实行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范围接受转学申请。

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有重叠招生范围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4.学生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插班申请原则上必须受理。如学位特别紧张或班额已经超标,学校受理后,报学区教育办统筹协调到本学区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5.各公办学校拟接收的非深圳户籍插班生必须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不得接收未经审核的学生,不得接收借读、挂读学生。

法律依据:《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第八条 凡符合市政府规定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作为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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